市民周女士家住达城小红旗桥附近某安置房顶楼,交房后屋顶就不断出现渗水,卧室墙壁被水泡坏一大块,问题久拖不决,周女士气愤不过便拒缴物管费。如今物管方面表示他们出维修费,但周女士欠下的物管费得先扣除,这让周女士想不通,“渗水这么久无人管,我的损失谁买单?”
据周女士介绍,她家新房属于安置房,2008年接房时屋顶出现多处漏水,一直找不到来处理。随后她多次向物管反映,希望得到解决,但时间过去多日,墙壁仍然渗水。一怒之下,周女士便以此为由拒缴物管费。今年初,物管方面表示已重新修补了屋顶,不会再渗水,而周女士家坏掉的墙壁她自己找人修,维修费由物管支付。但算维修费时,物管方面却表示,原先她欠下的物管费必须扣除。周女士对此很想不通,“自家墙壁渗水多年一直得不到解决,如今还要扣物管费,自己的损失该谁买单?”
记者随后与市房管局物管科取得联系。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房屋出现质量问题,如果在约定的质保期内,应该由开发商负责免费进行维修,如果在质保期之外,则可以申请大修基金进行维修。物管有义务协调此事,在收到住户反映后及时向转达,但房屋久未维修与物管费是两回事,周女士所欠物管费应该尽早缴清。
四川天仁和郑传富表示:周女士的房屋如果是因质量问题出现渗漏,房屋还在保修期内的,可以要求建设单位免费进行维修,并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。至于物管费问题,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或者收取。
(责任编辑:admin)
免责声明:
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,转载是处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,针对文章有什么问题,请与我们联系